第A03版:要闻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已由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2025-04-19 第13号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71120.html 1 3 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