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观点·社会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王新叶

政绩观是干部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树立和践行什么样的政绩观,事关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这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校准干事创业航向、履好职尽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筑牢党性根基、把准政治方向,厚植为民情怀、锚定价值坐标,锤炼实干作风、夯实实践支撑,让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筑牢党性根基、把准政治方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应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高度统一起来,确保谋划工作、推进落实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党性修养的核心内容,应当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作为安身立命的“主心骨”、修身立业的“压舱石”,从根本上摒弃浮躁功利之心,始终从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谋划政绩、创造政绩。同时,坚守纪律底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以制度建设强化党性约束,把政绩观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把为民造福、实干实绩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标准,紧盯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以制度刚性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党性滋养中筑牢正确政绩观根基。

厚植为民情怀、锚定价值坐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一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明确了干事创业的根本准则。政绩观的根本立场在于人民,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才能真正答好“树立和践行什么样的政绩观”这一时代考题。

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深植人民至上的理念,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坚决摒弃“唯GDP”“重显绩轻潜绩”等片面政绩观,坚决杜绝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在制定政策、推进项目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真正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应当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尺,牢记“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始终把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作为价值追求,用为民办事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

锤炼实干作风、夯实实践根基

政绩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党性修养的成效、为民情怀的厚度,最终都要体现在实干担当的行动上。唯有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久久为功的韧劲真抓实干,才能让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这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

践行正确政绩观,应当锤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决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做竭泽而渔的事情。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境界,辩证处理好显绩和潜绩的关系,既要用心干好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实事,更要沉下心抓实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在生态保护、基层治理、民生保障等基础性工作上久久为功、持续用力。面对“十五五”时期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应始终保持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和“等不起、坐不住、慢不得”的紧迫感,大力弘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善于战风险、迎挑战、克难关,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把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过硬实绩。

(作者为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2026-02-23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89891.html 1 3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