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擘画推进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引领新时代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踏上新的伟大征程,广大妇女坚定历史自信,勇担历史重任,昂首阔步走在时代前列,不断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谱写下浓墨重彩的新篇章。
“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行”
身着迷彩、手持钢枪,目光坚毅、精神昂扬!
2025年9月3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阅兵式现场,英姿飒爽的女民兵方队步伐铿锵走过天安门广场,光荣接受习近平总书记检阅,接受党和人民检阅。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抗日战争的烽火中,广大妇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英勇斗争、不屈不挠,甘将热血沃中华,为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立下卓越功勋,尽显巾帼担当。
“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话说得何等豪迈啊!”2013年10月,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习近平总书记回顾宋庆龄、何香凝、蔡畅等为国家民族作出杰出贡献的“老大姐”们,称赞她们“都是一代楷模,都是在时代洪流中产生的巾帼英雄”。
马克思认为,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
从毛泽东同志提出“全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到邓小平同志倡导“妇女是推进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一支决定力量”,再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梦是中华民族的梦,也是中国全体妇女的梦”……
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实现妇女解放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写在自己奋斗的旗帜上,始终把广大妇女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始终把妇女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领导广大妇女得解放、求进步、谋发展,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围绕妇女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推动妇女事业发展指方向、定方位、明方针——
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的妇女工作的根本保证”“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
指出“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努力让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要求“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
呼吁“发达国家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援助,缩小各国妇女发展差距”“加快实现性别平等、促进全球妇女事业发展”;
…………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事关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深化了我们党对妇女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妇联组织是我们党开展妇女工作最可靠、最得力的助手。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妇联工作,主持召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亲自审定妇联改革方案,三次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妇女组织自身建设。
立足当下、着眼未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统筹谋划,一系列具有开创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连续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编纂民法典,修改刑法,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等,构建起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法律体系;
“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均对促进妇女儿童发展进行专章部署,“十四五”规划纲要首次设立“加强家庭建设”专节;
在2011年至202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的基础上,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接续部署不同阶段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置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格局中,把妇女工作上升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妇女事业顶层设计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彰显。
广大妇女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行,与时代的呼唤同频共振,凝聚起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我们要不懈努力,为妇女事业发展开辟广阔道路”
初春时节,玉兰吐蕊,万物萌新。
202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在全国政协联组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中共中央向广大妇女致以节日祝福和美好祝愿:“希望广大妇女更好发挥半边天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巾帼风采。”(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