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万 鹏
本报讯 “太感谢法院了!有了这份证明,我的贷款终于批下来了!”近日,当事人赵某拿着履行完毕证明,激动地向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承办法官郑雪峰表达谢意。
此前,因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赵某被要求提供案件结案证明以确认债务履行情况。然而,该案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已实际履行完毕,并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符合常规执行结案证明的出具条件。眼看贷款审批受阻,关乎个人生产生活的资金无法到位,赵某情急之下向洪泽法院开发区法庭求助。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郑雪峰第一时间查阅案件卷宗,仔细核查调解协议内容及履行凭证,确认赵某已完全履行调解确定的义务。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该院打破常规证明出具的惯性思维,特为赵某出具履行完毕证明,清晰说明了案件调解及履行情况,帮助其恢复信用记录。凭借这份证明,赵某顺利通过银行审核,成功获得贷款。
一纸履行证明,不仅解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温度。洪泽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举措,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群众生产生活保驾护航,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