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钱柏州
本报讯 日前,涟水县公安局黄营派出所接到群众紧急报警:在村内树林中发现一只疑似昏迷的猫头鹰。接警后,值班民警郭科火速赶赴现场,经初步检查确认,该鸟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体长20多厘米,无明显外伤,但处于昏迷状态。结合现场环境,郭科判断其很可能因附近正在进行林木采伐作业受到惊吓,撞击树干导致短暂晕厥。
“我们立即启动野生动物救助预案,将猫头鹰带回所里。”郭科介绍。在派出所设置的临时安置点内,郭科严格参照野生动物保护手册的指导,为这个“小伤员”准备了遮光、安静的休息环境,并细心喂食适量清水和切碎的新鲜肉末。与此同时,联系涟水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前来联合会诊评估。
经过一夜的精心照料和密切观察,林业技术人员确认这只猫头鹰生命体征已完全平稳,精神饱满,符合野外放生条件。第二日上午8时许,郭科与林业局工作人员共同选择了一片远离人居、生态良好的林区实施放归。当保护网轻轻解开,这只重获新生的小猫头鹰迎着朝阳,展翅飞向茂密的树林深处。
警方提醒,猫头鹰等猛禽均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切勿私自捕捉、饲养或买卖,否则属违法行为。市民若发现受伤、受困或落单的野生动物,请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拨打110报警,由专业人员实施科学救助,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