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职能部门聚合力 优势互补促和谐

我市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

■通讯员 欧清明 卢克余

本报讯 近日,市总工会、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淮安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立淮安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会组织与司法行政系统联合发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群体筑起权益保护“首道屏障”。

《意见》从平台搭建、工作网络、路径措施、信息应用、品牌打造等5个方面入手,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矛盾纠纷的联动化解机制进行实践探索,旨在及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持续优化淮安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根据《意见》,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将联合建立市级工作平台,受理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请调处的民事纠纷,并根据案件类型及时将案件分流至适宜的调解组织进行处置,同时指导调解室工作开展。在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方面,依托各类“工会驿站”,按需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方便就近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矛盾纠纷的主动排查、前端调处、研判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

市总工会、市司法局还将优化帮扶工作措施,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矛盾纠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工作机制,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联系点”,对调委会和调解室收到的矛盾纠纷案件申请,第一时间给予法律援助可行性审核,对适宜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优先开展援助。

(下转A2版)

2025-03-28 职能部门聚合力 优势互补促和谐 1 1 淮安日报 content_269409.html 1 3 我市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