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伍晓伟
本报讯 南水北调,国之大者,春节前发出的司法建议落实进展如何?金湖法院院长徐俊始终牵挂于心。近日,徐俊带领宝应湖法庭法官赴南水北调金宝航道水域实地走访,现场检验治理成效。
金湖法院为何向金湖县水务局发出司法建议?这源于该院审理的一起涉南水北调工程非法侵占案件。
据了解,金宝航道全长28.4公里,是上世纪50年代人工开凿的一条运河,与京杭大运河、长江相连。长期以来,由于该航道权属不清、界址不明,导致沿线部分住户擅自侵占河岸进行种植、搭建房屋、堆放杂物,有的甚至将河岸当成私人码头,从事经营活动。
2011年,国家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启动后,该航道被纳入东线工程体系,2012年工程竣工后,水域及临水土地权属划归江苏水源公司。2014年7月起,金湖县水务局受托开展航道沿线遗留问题整治。
“绝大多数居民理解工程的重要性,主动退出了侵占区域,但慕某等个别住户拒不配合。”金湖县水务局河道管理所副所长缪同权介绍,无奈之下,县水务局于2017年3月向金湖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后虽震慑了侵占者,但2024年5月,慕某又变本加厉将周边建筑垃圾转运于此。这些建筑垃圾不仅含有粉尘,还含重金属,长期大量堆放极易污染临近的河水。同年10月,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强制执行+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慕某非法侵占河岸的经营设施和堆放物进行全面清除,并整治沿线居民经营摊点外溢等问题。
案件虽结,治理未竟。金湖法院研判发现,单纯司法手段只能治标,遂向县水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摸排问题底数,靶向发力推进整治整改;筑牢安全屏障,构建预防维护闭环体系;多方联动治理,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精准有效普法,深度激活宣传阵地动能。”缪同权表示,县水务局已建立四大机制:日常执法巡查、生态保护、水质监测、纠纷化解,并将方案上报江苏水源公司。
实地走访中,徐俊强调要将方案做实、做细、做到位,通过强化跨部门协作凝聚治理合力,切实推动金宝航道实现“水岸共治、标本兼治”,守护“一江清水”永续北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