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井军
本报讯 2月10日17时许,气温骤降,寒风又起,围在警车边的卜某某等人嘴角却扬起温暖的笑容,他们与范某某的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执结。
据悉,卜某某等7名农民工与范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淮阴区法院在2017年10月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达成调解协议,范某某共需支付工资款10万余元。但范某某一直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卜某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该院采取多项措施督促范某某履行了部分义务,结清了3名工人的工资,但仍有4名工人工资尚未结清,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件执行程序终结。
2月10日15时13分,卜某某一通电话打到了淮阴区法院执行终本案件承办人袁铖繁的办公室。“我们在范某某家大棚找到了他,请求法院出警处理,帮我们把辛辛苦苦打工的血汗钱要回来。”袁铖繁立即将情况上报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随即安排执行小队前往现场。
15时58分,袁铖繁一行到达执行现场。“范某某,我们是淮阴区法院执行局的,你与卜某某等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达成调解协议多年,却一直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现拘传你到法院,请配合。”袁铖繁讲道。听到要拘传到法院,范某某着急地说:“我不是不想还钱,是现在账目不清,不知道还欠每个人多少工资,请法院帮忙理清账目,我马上拿钱给他们。”看到被执行人有还款意愿,袁铖繁打开材料,就地整理账目。范某某妻子从家中取来1万余元现金,在法院见证下交到申请人卜某某等人手中,7年未能到位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