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洪泽湖,澄澈如镜、碧波荡漾,如一幅风光旖旎的四季锦绣图。坐落于大湖东畔的洪泽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能力,转变工作模式、延伸审判职能,积极探索法庭特色化、专业化发展道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用公平正义描绘四季“枫”景。
春天 播撒希望的种子
春雷响,万物生。遥望四周绿油油的种苗和田间地头辛勤忙碌的村民,尽显人勤春早、万象更新的景象。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季节里,一起涉及土地承包纠纷的案件牵动了洪泽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的心。
“法官您好,我们村的老马与老陈因水田承包地发生纠纷,现在别人家都栽完稻苗了,老陈家的稻苗还在大棚里,请求法官帮助我们调解纠纷。”东双沟镇宋庄村党总支书记焦急地打来电话。
2024年2月,老陈承包了一块荒芜多年的土地,该地块与老马家的地块东西相邻。老陈准备栽稻苗时,发现老马在超出自家地块外多耕种了0.6亩,遂找到村委会要求解决此事。
考虑正值春耕期,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郑雪峰第一时间邀请网格员、驻庭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等一起勘察现场、了解情况。
郑雪峰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并用GPS面积测量仪对双方地块进行测量,再结合土地台账予以确认。最终,在法官、村委会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均满意地握住郑雪峰的手说:“法官能到现场帮我们解决纠纷,我们很满意。”
为预防辖区发生土地纠纷案件,开发区人民法庭派出法官到各村居排查走访,以法庭工作通报的形式提出风险防范意见。2024年以来,该法庭共发出46份工作通报,指导乡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18次。
夏天 化解当事人心结
夏日炎炎,龙虾飘香。洪泽区人民法院东双沟人民法庭统筹辖区57个村居、16名挂钩法官及审务工作站,组成“法庭庭长+挂钩法官+网格长”的解纷团队,开展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工作,及时按下涉农纠纷“止纷键”,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化解在基层”。
“严法官,幸亏听了你的话,我才没有耽误龙虾的养殖时间,否则现在哪有龙虾卖哦!感谢你不厌其烦地调解。”东双沟人民法庭法官严银听着小龙虾养殖户老刘发自内心的感谢,开心地笑了。
老刘是当地小龙虾养殖大户,从事小龙虾养殖多年。2024年4月上旬的一天,老刘去镇上的农资店购买除青苔药品,途中遇到推销员小李推销此类药品,便心动了,立即买回来投入池塘。但没过多久,老刘就发现池塘中的水草开始死亡,水质变差,小龙虾也开始大量死亡。老刘一纸诉状将小李诉至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由于当时没留下有效证据可证明双方责任,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增加。为此,严银查阅大量专业资料并实地走访。根据走访情况分析,严银觉得该案件可调解,遂决定邀请驻庭调解员肖守伦一起进行“背靠背”调解。
在严银和肖守伦多次耐心劝说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小李同意支付3万元赔偿金,老刘重新购买了虾苗放进池塘养殖并获得了丰收。
为护航辖区“两大三小”(大米、大闸蟹、小螺蛳、小龙虾、小鱼锅贴)特色产业发展,东双沟人民法庭设立“一庭五点”解纷平台,设置5个巡回审判点,实现涉农产品纠纷“调立审执”一体化办理。2024年,该法庭共化解涉“两大三小”特色产业纠纷186起,帮助防范法律风险22条,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秋天 搭建沟通连心桥
秋风起,蟹脚痒。丰收的季节,洪泽湖畔一派丰收景象。
“法官为我们邀请了相关专业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真是太感谢了!”东双沟人民法庭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涉螃蟹饲料买卖合同纠纷。
该案中,原告在被告养殖螃蟹期间运输了价值30300元的饲料给被告使用,中途被告向原告支付10000元饲料款。原告多次催要剩余20300元饲料款无果,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严银邀请市人大代表韩文静来到东双沟人民法庭调解室,一起参与案件调解。
“韩文静既是市人大代表,也是一家洪泽湖特色农产品开发公司负责人,可以说既懂政府政策,又了解农户心声。由她出面调解,大家都比较放心和认可。”严银介绍。
调解中,韩文静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以地道的乡音、亲切的问候迅速拉近了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通过承办法官和人大代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沟通,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签下调解协议。
“通过‘人民法官+人大代表’联动聚力,让矛盾化解过程少了‘对簿公堂’的紧张与对立情绪,多了一丝温暖的乡情,也为双方关系的修复提供了‘黏合剂’。”洪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冬然说。
2024年,东双沟人民法庭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动调解案件17件,调解成功率100%。该法庭一审裁判被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为零,辖区刑事案发率、信访率大幅下降。
冬天 送去法治“储备粮”
秋去冬来万物藏。开发区人民法庭创新“巡回审理+示范裁判”模式,在辖区设立9个巡回审判点,趁乡村冬日农闲之时,开展就地办案、上门普法活动,为辖区群众送去法治“储备粮”。
“法官,网上开庭我不会操作,我还是来法院参加现场开庭吧。”李某是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他称自己已经70多岁,行动不便。开发区人民法庭负责人张蕊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把庭审搬到村口,减轻当事人诉累。
张蕊先勘察了事故现场,查明道路交通状况,又来到被告家中了解案情。“法官就是要到现场去调查真相,到基层去化解矛盾,到一线去定分止争,到群众中析理讲法,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张蕊介绍。
2024年11月8日,一场庄严的庭审在朱坝街道袁集村村委会门口拉开序幕,20余名村民旁听,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以直观、接地气、通俗易懂的方式为群众送上了丰盛的“普法大餐”。
开发区人民法庭还搭建“大湖天平讲堂”,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坚持不懈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活动27场次,将司法资源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通过参与村居重要议事,指导解纷化解,培育“法律明白人”,指导村规民约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不良风气等,培育淳朴勤俭乡风民风,夯实乡村解纷基础。2024年,该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6次,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法庭”。
四季更迭,不变的是人民法庭始终坚守着便民、利民、为民的初心。法庭干警跟随四季的脚步,深入田间地头,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他们让司法更有温度、更接地气、更聚民心。
■通讯员 费苏皖 陈 颜